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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体育部青年教师指导考核管理办法
 一、新教师在教研室或导师的指导下,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进修计划(计划每学年制定一次,在学年第一期开学后两周内交教研室)。
二、新教师应做到熟悉本门课程的教学大纲及教材内容,认真备课,虚心向同行学习,向有经验的教师请教。由教研室及部办进行考核,并通过考核后方能上课。
三、新教师承担课程全部教学内容必须跟班听导师、教研室主任或主讲教师授课至少一遍以上。
四、新教师应首先过好教案关,授课、辅导、答疑前要将自己的教案交指导教师审查,听取指导教师的意见后,作必要的修改,以保证课堂教学的顺利进行。
五、完成所要求的批改作业量,做到批改认真,期中及期末教学检查将作业的好、差范本送导师审阅。
六、应深入学生中,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向有关教师及领导反映。
七、言行举止,应做到为人师表,用良好的思想、品德、行为、作风去影响和教育学生。
本文转载自: 发表时间:〖 2011-11-25 本文作者: 浏览次数: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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