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学大纲统一使用教务处模板。
二、教学大纲由各教研室指定课程负责人制订负责拟定教学大纲草案,提交教研组集体讨论和修订,由部主任审查同意签字后,送交教学院长审查,报教务处备案。
三、在制订教学大纲过程中,各教研室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专业教学计划。贯彻执行制订教学大纲的各项原则和学校提出的具体要求,体现改革精神。要认真学习国内外高职教育的经验,高职教育的特点。总结本院的教学实践,透彻了解专业培养目标和业务规格,明确本课程在专业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与其他课程的关系。必要时应进行社会调查,了解生产第一线专业人才的知识能力结构,听取毕业生的意见,集思广益,周密研究论证,反复修改。
四、对同一门课程分专业大类,原则上按专业大类分别制定教学大纲。课时相差10节以内可编写一个大纲,但要作必要说明。而教学要求不同的,则应分别制订大纲。
五、教学大纲一经批准公布,便成为正式的具有法规性质的教学文件。各教研室要组织教师学习大纲,理解大纲,严肃认真执行大纲。要依据教学大纲编写教材或订购教材,认真组织教学过程,保证教学大纲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