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教资助〔2025〕124号)等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2025年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贷款类别
国家助学贷款分为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同一年度每位学生只能申请一种贷款。为方便贷后管理等工作,减少征信问题的产生,建议我校学生申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二、贷款范围与额度
贷款范围:我校全日制在校专科生(含2025级新生),超出正常学制不能办理。
贷款额度:每人每年贷款额度大于1000元、不超过20000元,且均需 为100的整倍数。借款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额度。
三、贷款利率与期限
贷款利率:国家助学贷款利率为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70个基点。
贷款期限:最长贷款期限为“剩余在校时间+15年”,但最长不超过22年。例如:三年制专科大一新生贷款的最长期限为剩余在校时间3年加15年,即18年。
| 类别 | 序号 | 年级 | 贷款年限 | 贷款合同到期日 |
专科 三年制 | 1 | 2025级(大一) | 18年 | 2043年9月20日 |
| 2 | 2024级(大二) | 17年 | 2042年9月20日 | |
| 3 | 2023级(大三) | 16年 | 2041年9月20日 |
四、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报工作
高校助学贷款申报工作包括在校生及新生的首贷、续贷工作。首贷是指学生首次申请助学贷款,或者曾经申请获得生源地助学贷款而在本年度首次申请高校助学贷款;续贷是指学生曾申请获得高校助学贷款,本年度将继续申请高校助学贷款。
(一)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学生证复印件(新生为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必须是开行系统生成内直接打印,自己编辑手写无效);
4.《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
5.年龄不满18周岁者,须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正反面及监护人同意贷款的书面同意书。
(二)时间安排
1.学生系统申请(9月2日—9月21日)
线上申请具体方法:由学生本人登录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提出2025年度的贷款申请(首次贷款的学生需要先注册)。续贷学生需要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本人续贷声明,续贷声明内容应客观真实、积极向上,主要反映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
2.资料报送(9月22日-9月26日)
各书院需将申贷学生纸质材料报送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审核、归档(报送内容及要求见附件2)。
3.贷款信息导入、审核(9月27日—10月15日)
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报工作
1.提交续贷申请。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需求的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提交续贷申请。
2.回执录入截止时间。9月19日前,做好2025年度生源地贷款信用贷款《受理证明》中的“回执校验码”统计工作,并按统一格式填写《2025年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回执信息表》(附件2),信息收集完成后,及时联系学生资助办公室,由学生资助办公室负责回执信息录入。同时,收取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纸质版材料书院存档。
3.因地方教育局资助部门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受理周期较长,系统中数据为动态数据,在规定的时间外,若贷款学生持《受理证明》或回执验证短信办理手续时书院数据已上报,贷款学生可直接到学生资助办公室办理回执录入。
4.其他非国家开发银行受理的生源地助学贷款材料(河北、江西、福建等),由学生本人交到学生资助办公室。学生资助办公室审核盖章后,学生本人带回材料,由受理银行直接发放贷款到学生账户。
六、注意事项
1.严格审核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学籍。对于因各种原因不能在国家助学贷款数据上报前完成学籍注册的学生一律取消申请资格。
2.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正确面对困难,养成自立自强、诚实守信、知恩感恩、勇于担当的良好品质。
丝路书院
2025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