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未登记证件被罚11万元 黑龙江省开出首张“反恐罚单”
发布时间: 2017-12-19 作者: 审核: 酒店高参 浏览次数: 67

        此前因登记等原因已经出现10万巨额罚款:国庆期间6家酒店被罚10万元,登记证件就这么难吗? || 未登记客人证件:一家酒店被罚10万,一家奖励500元,居然还有这种操作?近日黑龙江省开出首张酒店“反恐罚单”,这也是该省自2017年8月-10月尽兴的反恐隐患专项排查以来金额较大的反恐罚单。

        据黑龙江省公安厅反恐总队副总队长刘英涛介绍,截至目前,累计检查宾馆、酒店、商场、客运站等各类行业场所千余家,发现各类安全隐患320余处,下发整改通知书110余份,开出2张“反恐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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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农垦红兴隆客运站因未依照规定进行安全检查,依据《反恐法》第88 条第二款,对其开出5万元“反恐罚单”;佳木斯抚远市东方宾馆因未依照规定执行住宿实名制,依据《反恐法》第86条第二款,对其开出11万元“反恐罚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电信、互联网、金融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客户提供服务的,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由主管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