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2009学年院级综合奖学金、先进个人和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29 作者: 审核: 责任编辑: 浏览次数:132
各系(院):
为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全面提高学生素质,依据《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实施办法》,现将我院2008-2009学年院级综合奖学金、先进个人和班集体评选工作做以下具体安排:
一、评选范围
评选表彰范围为全日制在校生学生及其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分类
综合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
三、评选条件和名额
评选条件和名额严格按照《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实施办法》执行。
四、评选程序
(一)综合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1.班级充分酝酿,通过民主评选产生候选人。
2.各系(院)对候选人的材料进行核实。包括学习成绩排名,表现情况。
3.各系(院)在广泛征求班主任、学生干部意见的基础上研究确定拟受表彰学生并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审批。
(二)先进班集体
各系(院)根据评选条件和比例择优向学院推荐。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系(院)要把评选表彰活动作为引导青年学生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修养、促进全面发展和促进社会主义和谐校园建设的重要形式和具体举措,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确保评选表彰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2.严格评选,加强管理。各系(院)要认真把关,严格掌握评选的条件和标准,严把有关审核程序和环节,确保评选表彰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3.注重宣传,扩大影响。各系(院)要实事求是地做好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工作,切实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提高工作的吸引力和感召力,激励更多的青年学生在学习先进典型中提高综合素质,健康成长成才。
六、综合奖学金和先进个人、班集体分别上报书面汇总名单(加盖系章),并报word电子稿及申报表。截止时间:10月12日18:00报至学生处资助中心。
 
 
二OO九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