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补充意见》(郑铁学院党〔2009〕57号)
发布时间:2015-05-29 作者: 审核:学生工作处(学生处、武装部) 责任编辑: 浏览次数:147





郑铁学院党200957


关于印发《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关于

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补充意见》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补充意见》已经学院党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请遵照执行。



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一




主题词:辅导员   队伍建设   意见   通知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091111日印发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补充意见


院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我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切实加强我院学生工作队伍建设,促进学生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我院当前学生工作实际和未来发展的需要,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现就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 进一步提高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近几年来,我院采取多种措施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辅导员工作职责和工作考核办法》、班主任工作职责和工作考核办法》等文件,全院各级组织和部门高度重视辅导员队伍建设,各项措施得到积极落实,激发了辅导员队伍的积极性。随着我院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各项事业的深入发展,为我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标准和更高的工作要求,我们要进一步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特殊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要求,努力做好辅导员的选聘、管理、考核、晋级、职评和各项待遇的落实工作,进一步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使他们干事有平台、发展有空间,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供重要保证。

二、大力加强辅导员的培养培训工作。加强辅导员的培养工作,是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关键,要高度重视辅导员的培养培训工作,坚持日常培训和专题培训相结合,做到先培训后上岗。要重点组织辅导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时事政策、管理学、教育学、社会学和心理学以及就业指导、学生事务管理等方面的知识;要积极组织辅导员参加社会实践和学习考察,使他们开阔视野,拓展思路,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长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才干。鼓励和支持辅导员参加心理咨询师培训,使辅导员熟悉和了解青年学生的心理状态,掌握一般心理问题的疏导技巧,及时排解学生的不健康心理,对取得心理咨询师证书的辅导员给予奖励。

三、完善辅导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要切实解决好辅导员评聘教师职务问题,专职辅导员可以申报思想政治教育学、教育学、管理学、心理学以及其它相关专业学科技术职务的评审,其各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数的设置分配不低于专职教师队伍的比例,评审条件除按上级文件要求外,要体现专职辅导员工作岗位的特殊性。

四、扩大专职辅导员队伍的政治和业务成长空间。专职辅导员队伍是学院党政干部培养和选拔的重要来源。支持骨干辅导员攻读相关学位或进行业务进修,鼓励长期从事辅导员工作的人员向专业化、职业化、专家化方向发展。在辅导员岗位工作的人事代理人员,工作成绩突出,经考核,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可提前一年按程序择优转为学院正式编制。要按照我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认真落实辅导员考核晋级相关政策。

五、建立健全工作考核激励机制

要加强对辅导员队伍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其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完善辅导员的学年工作考核制度。根据学年辅导员工作考核结果,按优秀不超过15%的比例进行一次评比表彰与奖励。并在职务聘任、年终考核、晋级等方面予以优先。辅导员学年考核不合格,经批评教育,仍无改进者,调离辅导员工作岗位。

根据辅导员工作的特殊性,在交通、误餐、通讯、进住学生宿舍值班等方面给予适当补贴。辅导员工作补贴计算标准为1.5/·月(分管外出实习班级或分管未施行导师制试点班级的工作补贴计算标准为0.75/·月),每月根据《辅导员工作职责和工作考核办法》考核后发放。

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维护高校稳定的重要组织保证和长效机制,学校把加强对辅导员队伍建设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并作为提高办学水平的一项重要内容。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健全制度,完善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本意见自二○○九年九月一日起实行。其它文件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本意见由学生处(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作者:钟大成   审核:马荣华    编发:刘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