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我校学生退学处理的公示(第二批)
发布时间:2025-12-04 作者:郑恒玉 审核:王芳 责任编辑:杨晨星 浏览次数:10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文件精神,按照《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院政字〔20176 号)有关规定,我校拟对符合退学情形的46名学生(名单详见附件)予以退学处理。

    公示期自2025124日至20251212日,公示期满视为送达。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学生本人以书面形式向我校学生处提出,异议材料上须签署真实姓名,写明本人通讯地址和手机号码,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对于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我校按照教育部及学校有关规定给予退学处理,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标注。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通惠路298

    联系电话:0371-60867236  联系人:郑老师

    附件: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拟退学处理学生名单(第二批).pdf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20251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