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共青团河南省委关于评选202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教学〔2026〕74 号)文件要求,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推进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青年坚定理想信念、厚植家国情怀、勇担历史使命,奋力书写挺膺担当的青春篇章。学校现决定开展202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评选对象为全日制在校学生及学生班集体。评选范围为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的班级。
二、认定名额
见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附件1)。
三、认定标准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弘扬良好社会风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爱祖国、爱人民、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异,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与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的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化活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牢固树立追求美的思想,提升发现美的能力,拥有创造美的意识,大力弘扬认同美、践行美的行为;热爱劳动,尊重劳动,具有创造性劳动能力和诚实守信的合法劳动意识,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称号。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远大理想,厚植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报国之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高尚的道德品质;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作风公道正派,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化活动;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管理规范、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组织;有遵纪守法、积极上进、团结友爱、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整体呈现出良好的道德素质;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班级学习成绩整体位居专业前列;有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文化科技和社会公益服务等班级活动,在活动中取得突出成效,产生良好的社会效应和示范引领效应;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干净整洁的宿舍卫生环境,营造温馨和谐的宿舍文化;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体育活动,身体素质普遍良好,整体精神风貌积极向上;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
四、认定程序
(一)班级推荐
班级在本人申请、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对照条件确定向书院推荐的人选名单,并在班级范围内以线上或线下形式予以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书院推荐
书院对各班级推荐名单及材料逐一审核,并在书院范围内以线上或线下形式予以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书院将推荐材料(含汇总表、公示情况说明等)汇总整理,经书院党总支书记、书院及学院分管党总支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等签字确认后,加盖公章,统一报送至学生处。
(三)学校公示
学生处负责审核各书院报送的推荐名单及材料,在全校范围内以线上或线下形式予以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如出现核查不符合条件者,予以取消名额,不再递补。
五、结果认定
省教育厅和团省委对认定的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发文公布,颁发证书。
六、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书院评选方案,细化标准流程,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标准和程序做好评选和推荐工作,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二)加强监督,压实责任。评审工作实行“谁审核、谁负责”,各评审环节相关人员应坚持原则,严格按照标准与程序操作。对在评审过程中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班级或个人,一经查实,取消当年度参评资格,并视情节严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所有评审材料须真实、完整、规范,各书院、学院需存档备查,学校将组织抽查。
(三)注重宣传,扩大影响。各书院要注重实效,以评选工作为契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和带动更多大学生向先进对标看齐,练就过硬本领,勇担时代使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青春力量。
(四)各书院推荐的先进个人和班集体要认真填写《XX书院三好学生填报汇总表》(附件2)、《XX书院优秀学生干部填报汇总表》(附件3)、《XX书院先进班集体填报汇总表》(见附件4)、《样表》(附件5)。
(五)往年已经认定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个人和集体,原则上不再推荐。
(六)各书院于5月20日下午17:00前,将各类汇总表、公示情况说明等材料电子版发至学生教育科王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纸质版交至学生教育科,逾期不交按放弃指标处理。
学生处
2026年5月9日
附件1:202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xls
附件2:XX书院三好学生填报汇总表.xls
附件3:XX书院优秀学生干部填报汇总表.xls
附件4:XX书院先进班集体填报汇总表.xls
附件5: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