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1-09-30文章作者:张瑞华 孙洋审核:李勇 编发:晋兵营浏览次数:179

  1. 负责本部门党建、精神文明工作,贯彻落实上级政策法规及学校决策决议,负责制定学校相应工作规章制度及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 负责学校质量保证体系的设计、建设、运行组织及指导工作。

  3. 负责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

  4. 负责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职业院校评估数据等数据采集、审核与管理。

  5. 负责学校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学校督导队伍的建设工作。

  6. 负责学校教学质量评价、学校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学生满意度调查等工作。

  7. 负责河南省职业教育评估秘书处工作。

  8. 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