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就业、精准帮扶】优秀企业校园招聘会No.53:商丘宁陵招聘护理专业技术人员16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21 文章作者:zsjyc 审核人:招生就业处 编发: 浏览次数:1896

根据工作和医院发展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专业技术人员1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采取笔试、面试及考察的方法,公开招聘护理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护理专业技术人员160名,其中:宁陵县人民医院40名;宁陵县中医院40名;宁陵县妇幼保健院10名;宁陵县疾控中心10名;全县乡镇卫生院60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平;

2、具备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素质条件;

3、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或202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4、报考县直医疗卫生岗位的要求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护理或助产专业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5、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的要求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护理或助产专业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已通过正常招聘程序聘用并在宁陵县卫生系统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

本次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通过宁陵县政府网、梨乡宁陵等媒体向社会公布,发布时间:2021年6月15日--20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1 年6月21日至6月23日(正常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宁陵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大厅人社局窗口。

3、报名要求: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本人须持:①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学历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③护士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网上打印《202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④近期一寸同底版彩照6张。⑤每位报考人员根据招聘岗位只准填报1个招聘单位,报名表一式两份。

4、资格审查:报名时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初步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采用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笔试结果张榜公布。

2、笔试考试科目为:专业科目,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专业知识水平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等。

3、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正式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2021年毕业生必须提供毕业证原件)进入面试考场。报名人数及面试人数达不到1:1.5比例的,不再核减岗位数,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综合分析、人际沟通、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心理素质、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面试实行专家评分制,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5、根据考生个人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出名次,择优录取。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人员1:1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体检不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拟招聘专业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对象。主要考核:一是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敬业精神等。二是对文凭学历、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及其真伪进行再审查,并与报名表进行核对。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并从本次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所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纳入员额制管理,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者由用人单位提出取消聘用资格意见,报审批机关批准。

七、纪律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以严肃处理。

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0-7826058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