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就业、精准帮扶】优秀企业校园招聘会No.54:安阳市龙安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21 文章作者:zsjyc 审核人:招生就业处 编发: 浏览次数:2002

为完善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机制,提高新进人员素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等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经龙安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为龙安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具体招聘岗位数量、范围、对象、条件见《安阳市龙安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报考年龄条件:28周岁以下是指1993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30周岁以下是指1991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5.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和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1年6月17日在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ongan.gov.cn)上发布招聘公告。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政府网站为本次招聘工作指定相关公告发布网站,应聘人员有义务及时关注。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和程序

报名时间:2021年6月23日8:00至6月25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在2021年6月23日8:00至6月25日17:00期间登录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政府网站,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彩色白底免冠正面照片,要求清晰、无变形,一寸或二寸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200kb以内,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照片必须反映本人特征,否则无法通过审查)。

(2)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岗位的要求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

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和学科均符合要求;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类或一级学科的,即该专业类或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名称的,毕业证记载专业名称应与招聘专业相一致。

考生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所学专业、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对隐瞒事实、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岗位要求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应聘人员须是我省招募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调生、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政府购岗”计划等参加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

招聘岗位要求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应聘人员须是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

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按照有关要求执行。

2.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6月23日8:00至6月26日17:00。

报考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岗位(岗位被取消的除外)。

报名资料不全、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限内及时补充、更换或改报其他岗位,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报考申请提交成功后,身份证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依据。

3.网上缴费

时间:2021年6月23日8:00至6月26日17:00。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须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缴纳笔试考务费60元(微信或支付宝均可),应聘人员逾期未缴费的认定为报名未完成。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原件、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于2021年6月25日8:30至17:00到龙安区人民政府430房间办理免缴笔试考务费用手续。

缴费成功后,请自行下载打印《安阳市龙安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须报名系统自动生成A4纸格式,以备面试前现场资格确认时使用)。

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不足3:1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如有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情况,将在龙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重新选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但不得再报考已被取消的岗位。重新选报岗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重新选报岗位时,应聘人员须提交缴费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拟重新选报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重新填写《安阳市龙安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于2021年6月27日上午8:30至12:00到龙安区人民政府430房间办理,不愿重新选报岗位的或未按要求重新选报岗位的应聘人员,按自愿放弃处理,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4.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7月1日8:00至7月3日8:00。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格式),准考证打印时间请及时关注龙安区人民政府网站。打印时使用激光打印机或喷墨打印机,严禁使用针式打印机。准考证上必须打印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照片,自贴照片无效,准考证无需盖章。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5.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属实、准确、完整、有效。无不得报考的情形由本人进行承诺,对隐瞒事实、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

笔试的时间: 2021年7月3日(周六)

具体安排为:08:00--09:30《公共基础知识》

10:30--12:00《职业能力测验》

(3)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笔试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笔试缺考、作弊或笔试成绩有一科为0分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

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即面试前资格确认,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在龙安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复审合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或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为3:1(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递补后仍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的,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适当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2:1;低于2:1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现场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的材料:

(1)《安阳市龙安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笔试准考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在学信网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

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当在2021年8月30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的,取消招聘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2)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手续(“同意报考证明”需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河南省实施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须提交服务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须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事项:以上资格复审所提供的材料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一式两份。应聘人员提供的证明和证件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3.面试

应聘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人员名单在龙安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两者缺一不可。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达不到平均分的不得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4.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总成绩在龙安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每个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按《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组织人社部门按要求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内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按《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五)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按照组织人社部门下发的相关通知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应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内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按《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龙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主管部门汇总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区委组织部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拟聘用人员应当按照所在单位要求参加岗前培训。

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纪律与监督

(一)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三)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随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应聘者有义务随时关注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政府网站,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体检。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特别提示: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若有变化,要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部门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方案由龙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8037884870(工作时间)

监督电话:0372-5022705(工作时间)

                           安阳市龙安区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1年6月17日

附件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