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职工慰问

发布时间:2022-03-15作者:审核:机电工程学院编发:浏览次数:20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文件


院工字201831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在职教职工困难救助及慰问性补助发放暂行规定


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是校工会的重要职责。对特殊困难教职工救助和生病住院教职工慰问,是学校党委、行政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对教职工生活关心、关怀的具体体现,也是校工会当好教职工的“娘家人”,给教职工送温暖的具体行动。根据河南省总工会(豫工文201815号文件精神,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同意,现对在职教职工困难救助及慰问性补助发放做如下规定:

一、发放原则及对象

(一)发放原则:以关心教职工和解决教职工困难为目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二)发放对象:我校在职正式工会会员。

二、困难补助及慰问性补助发放范围

(一)困难救助内容及标准

1. 大病救助。对特困教职工因患重大疾病(病种见《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大病医疗互助基金实施办法》郑铁学院党[2011]10号文)造成生活困难,视困难情况给予10002000元一次性医疗补助;教职工患重大疾病,每年持续花费医药费较多,造成生活困难的,给予1000元补助,并积极协调各相关单位共同帮助解决;主要靠教职工抚养且无经济来源的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住院,给教职工家庭生活造成困难的,给予1000元补助。

2. 教育救助。对特困教职工子女上大学困难的,在读大学生每人每年2000元给予救助;特困教职工家庭当年高考录取的大学新生每人2000元给予救助。

3. 生活救助。因多种原因致使生活困难的,视其困难情况,给予一次性500—2000元生活补助金。

4. 其他救助。教职工本人去世后,给予一次性慰问金5000元,由校工会和其生前所在分工会组织慰问,并做好家属安抚工作。教职工直系亲属去世后,校工会给予一次性慰问金1000元,教职工所在分工会做好善后慰问工作。教职工因天灾人祸造成经济重大损失的,如火灾、被盗、车祸等,视困难的具体情况给予救助

5. 对学校或上级工会批转的困难职工来信来访反映或涉及的问题,校工会及时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给予一次性补助,并尽力帮助协调解决其他问题。工作完成后将处理及救助情况报相关部门。

(二)教职工日常慰问补助内容及标准

1.教职工因伤病住院的,给予300元的慰问品。大病范围内病情较重的,学校给予1000慰问金。

2.教职工婚嫁给予600元祝贺慰问金。

3.女教职工生育,按600元标准购买慰问品祝贺。

4工会会员退休,由所在单位(系、部、院)按200元标准举行荣休仪式,学院工会代表学校给发放纪念品。

5. 工会会员过生日,给予300元蛋糕票祝贺。

6.节假日慰问和福利按照河南省总工会(豫工文201815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三、补助的审定程序

(一)困难补助审定程序

1.本人申请。个人提出困难补助申请,填写《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困难教职工情况登记表》(可在校工会网站下载),将申请递交所在基层工会。

2.各基层工会对教职工的困难状况进行核实后,由所在单位基层工会负责人签字,根据教职工的困难情况提出是否同意补助的意见,提交校工会。

3.校工会每年年底召开一次教职工困难救助会议,对教职工提出的困难补助申请进行研究、讨论,作出是否同意补助及补助金额的决定。如遇特殊情况,一事一议,作个案处理,可由校工会及时商定。

(二)日常性慰问补助办理程序

由基层工会填写《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工会日常性慰问教职工情况登记表》(可在校工会网站下载),并由基层工会主席在所报材料及发票上核准签字,及时上报。校工会主席审批后,由校工会工作人员办理。

四、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一八年六月一日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工会          20186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