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解读:四中全会《决定》如何改变生活
发布时间 2015-06-16 作者: 审核人: 发布人: 浏览次数: 70
国家工作人员
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政府采购、公共工程建设岗位定期轮岗
领导干部须接受经济责任审计
实行领导干部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要记录、通报和追责
人大
增加有法治实践经验的专职常委比例增加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人数
社会人员
司法掮客将坚决惩治
中小学生将开法治课
不服司法判决可由律师代理申诉
聘不起律师可接受法律援助
企业家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法律依据的要求
有突出贡献的杰出人士可获颁国家勋章
招录进司法系统
律师、法学专家可招录进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队伍
军队转业干部可进入法治专门队伍
政法专业毕业生可招录进司法系统
初任法官、检察官由高院、省检院统一招录,一律在基层法院、检察院任职
法官、检察官从下一级法院、检察院遴选到上一级
司法人员
法律职业人员统一接受职前培训
办案质量将终身负责
不得私下接触当事人、律师
不得泄露或者为其打探案情
不得接受吃请或者收受其财物
内部人员不得违规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
执法人员
大幅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
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城乡建设等领域推行综合执法
须持证上岗
实行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
实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
关注依法治国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怎样改变我们的生活?对国家工作人员来说,他们被划出了一道道为官从政的“底线”和“红线”;而对老百姓来说,面对无理不合法的要求,可以硬气地拒绝。
法治观念淡薄?官员要丢“乌纱帽”
刚进国家机关工作就要参加一场重要的仪式—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这一举动为的是要在领导干部心里真正树立起对法的敬畏。
成为国家工作人员,做什么事情都得想着“法”。以前还有一些干部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今后就难以像原来那样妄为了。那些身处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政府采购、公共工程建设等岗位的人,也就是老百姓常说的“肥缺”,将受到更严厉的监管,他们将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为的就是防止权力滥用。
而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等领域和领导干部都无一例外要接受经济责任审计。国务院最近刚印发《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想要逃避监管看起来很难。
“拍脑袋”作决策?出了问题终身追责
长期以来,一些领导干部决策短视、随意性大,导致出现决策只注重短期效益等问题。虽然我国早已建立追责制度,但往往只是官员在位时追究,而一旦离任或者退休,一般不再追究。
那么,“拍脑袋”决策出了问题怎么办?领导干部将实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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