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学生评教是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将开展本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教主体与对象
评教主体:全校学生。
评教对象: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
二、时间安排
学生于2023年6月1日9:00—6月10日24:00进行网上评教。
三、评教组织及实施
1.教务处、信息化办负责评教系统数据对接工作;
2.学生处、团委负责学生评教的组织和宣传工作;
3.各书院负责动员、督促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完成评教工作;
4.质量管理办公室全面负责本次评教的协调、动员和组织工作。
四、评教工作具体要求
因不评教将影响成绩查询和选课,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评教工作的顺利实施。
五、其他事项
评教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与质量管理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孙洋、晋兵营,电话:6311。
质量管理办公室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