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品牌的通知

时间:2016-09-09 作者:党委宣传部 审核: 浏览:343

党总支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奖评选的通知》(教思政〔2016〕679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提炼总结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的成果,大力推动我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决定面向全校组织开展申报“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品牌”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各单位在长期思想政治工作中积累形成的、目前仍在发挥作用的、师生认可的、有一定影响力和示范推广价值的工作成果。

历年来已经获得过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品牌的,不得重复申报。

申报条件和标准

1.精心策划和长期培育,密切联系学校工作实际和大学生思想实际,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有深厚的历史积淀,在育人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2.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独特性,能够结合学校特点和办学实际,品牌优势和教育效果明显,深受学生普遍欢迎,被大多数学生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3.能够反映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成效,社会反响较大,在一定范围内具有较强的影响力,有学习、借鉴、复制和推广价值;

4.优秀品牌为固化成果,且目前仍然存在并发挥作用。

5参考选题:大学生素质教育、法制教育、党团主题活动、校园文化建设、“导师制”培养、心理健康教育等。可参考往年获奖的“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品牌”选题(附件2)。

、申报材料清单

1.《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品牌申报表》,一式5份,用A4纸打印装订。

2.该成果的工作总结1(4000字左右),近年的活动资料及开展情况证明1份,应用及推广情况证明1份。

3.其他辅助证明材料。

工作要求

1.申报以党总支为单位,不受理个人申报。

2.材料申报时间:9月1818:00前

3.学校将对申报的思想政治工作品牌进行评选,并择优上报教育厅参加2016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奖评选。

4.联系人:刘辉,电话:60867117

附件:

1.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品牌申报表

2.2014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品牌

 

党委宣传部                 

201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