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单位:
为高质量建设我校省级财政教育项目库,严格把控项目质量,根据学校省级财政教育项目工作部署,现定于10月12日-14日(周一至周三)在办公楼322会议室召开2027年度省级财政教育项目校级论证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证流程
校级论证将采用“专家评审+答辩”的方式开展,具体流程如下:
1.项目答辩环节,由项目负责人(经办人)现场汇报项目情况并回应专家质询;
2.专家评审环节,评审专家将依据项目建设方案进行全面审核评议;
3.论证结束后,将评审专家意见反馈至项目负责人(经办人)。
二、论证要求
1.每个项目需自备1份项目建设方案(须为项目库平台附件中导出的签字盖章版),汇报人为项目申报单位负责人(经办人)。
2.项目汇报及答辩总时长控制在5分钟以内,其中汇报限时3分钟,核心汇报内容包括:①项目必要性与可行性;②主要实施内容;③预期使用绩效。
3.各项目负责人(经办人)须高度重视本次校级论证工作,提前做好答辩准备,积极配合完成各项论证流程。
4.请于10月12日10:00前将展示材料发送至项目管理科张颖超钉钉。
附表:
发展规划处
2026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