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规划处是负责国家、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政策研究,统筹学校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制定、组织实施,以及学校项目管理与绩效考核工作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跟踪国内外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动态和行业发展变化,为学校发展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二、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安全稳定、意识形态、信访、保密、计划生育和日常监督等工作。
三、负责研究和编制学校中、长期总体发展规划,指导校内单位制定本单位中、长期发展规划,协调和统筹各级规划的实施。
四、负责学校改革与发展规划研究、学校重大决策参谋和重点项目论证,为学校改革与发展提供政策建议和决策咨询。
五、研究学校在落实发展规划过程中的反馈信息,提出相应的调整计划和修改建议论证,推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六、会同财务处指导校内各单位做好经费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工作。
七、负责学校项目库建设与管理,负责组织编制学校专项资金项目配置方案,承担项目库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学校各部门年度省级财政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做好全校项目建设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管理工作。
八、负责学校各部门年度绩效目标任务的制定与考核工作。
九、统筹本科层次职业技术大学办学建设规划调研、专项论证、提质建设及对上联络报批工作。
十、统筹开展学位授予相关申报的调研论证、方案编制、材料汇总、对上联络报批及后续跟进落实工作。
十一、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