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大学
2026年来华学历留学生招生章程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来华留学生招生工作,促进公平、科学选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第42号令)、教育部《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规范(试行)》(教外〔2018〕5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26年来华留学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专科生学历教育的所有外国籍留学生。
第三条 留学生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采用“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中文全称: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大学(以下简称学校),英文全称:Zhengzhou Railway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University,国家标准代码10843。
第五条 学历证书:毕业合格后由学校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上级的招生工作政策,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规定和招生章程,主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发展规划、办学定位、生源状况、学科发展等因素确定年度留学生招生专业及人数。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录取机制:采用“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受理学生申请及相关材料,相关学院负责组织对申请学生的考核等工作。
第九条申请资格
(一)申请人须是非中国国籍公民;对于中国大陆(内地)、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移民后获得外国国籍的申请人,必须持有效外国普通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最近4年之内有在该护照(国籍证明文件)签发国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以入境和出境签章为准)。
(二)申请人需年满18周岁,不满18岁的未成年留学人员需提供父母委托监护人书面证明。申请人一般不超过30周岁。
(三)申请人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对华友好,无犯罪记录,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尊重中国人民的风俗习惯。
(四)申请学历教育需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五)申请人须具备一定的英语或汉语交流能力。
第十条 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向我校提交以下材料,若材料语言非中文或英文,则需提供外文文件及中、英文公证件。无论录取与否,申请材料均不退还。如成功录取,报到时须出示申请所用材料原件。材料以扫描件形式(文件名为序号+内容)发送至邮箱ztzygjc@126.com。
(一)《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大学外国留学生入学申请表》。
(二)护照照片页。
(三)无犯罪记录证明(最近6个月内)。
(四)《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最近6个月内)。
(五)经毕业院校认可的最终学历证书及成绩单。
(六)经济担保或银行存款证明。
(七)近期免冠证件照。
第十一条 申请材料审查和录取
在招收来华留学生的过程中,具体招生录取工作程序如下:
(一)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对接各生源渠道,并协助学生办理申请事宜。
(二)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对申请者材料予以初审。初审合格的学生材料发送至相关学院复审。
(三)相关学院对申请者组织面试,并将面试记录及面试结果于三个工作日内报送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四)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对通过上述程序符合录取条件者进行复核。
(五)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审定合格者签发《录取通知书》,办理《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2表),并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审批。
(六)上级部门审批合格后,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将相关材料寄送申请者授权人或本人,协助申请者及时办理来华签证及报到入学手续。
第十二条 国际教育学院负责安排学生报到和入学手续办理。新生进校后均安排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相关留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发现有不宜在华学习的疾病时,必须及时回国。
第五章 收费标准和奖学金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
学校2026年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6000元/生/年,住宿费收费标准为800元/生/年。
第十四条 奖学金
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河南省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元/生/年。
附则
第十五条 学生入学后,学校进行全面资格审查。凡发现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情节恶劣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第十六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及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政策相抵触,以国家及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政策为准。
第十七条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联系方式: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通惠路298号
电话:0371-60867167
邮箱:ztzygjc@126.com
邮编:451460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