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学院心理健康教育部加减分标准
发布时间: 2015-06-13 浏览次数: 56

1.本部举办活动如讲座类,根据参与的情况,给予个人或班级+0.5—1/人或班,若分配的任务未完成扣0.51/人或班。

2.本部召集会议,相应班委迟到者扣1分、不到者扣2(若有事耽搁者请务必找人代替,否则按旷会处理)

3.本部工作期间,若有不配合者扣1分;顶撞、辱骂本部工作者扣2分。

4.“心职园地评比:一等奖+1/班,二等奖+0.8/班,三等奖+0.5/班,优秀奖+0.2/班;未办的扣1/班,三次(含三次)以上倒数第一名的扣1.5/班。

5.心职委员开会请假三次或迟到五次者,直接取消在本学期“心职园地”加分资格。

6.旷会:第一次旷会扣0.5/班,第二次扣1/班,第三次直接取消本学期“心职园地”加分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