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班主任队伍建设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1-11-02文章作者:焦文达审核:刘燕明 编发:焦文达浏览次数:165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班主任队伍建设

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中共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班主任在学生日常教育和教学管理中的作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学生管理工作水平,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班主任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负责思想引领、学业指导、班级建设和职业规划等工作。

第三条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负责全校班主任的宏观指导和管理工作,班主任选聘和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由各学院负责。

第四条  班主任一经受聘,应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无特殊情况,原则上应将所带班级带至毕业。

第五条  班主任应在聘任学院的具体指导、管理下开展日常工作,履行相应职责。

第二章 要求与职责

第六条  班主任工作要求: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

(二)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善于把指导学生的专业学习同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相结合;善于营造优良的班风和学风;善于组织学生开展各类集体活动。

(三)热爱学生工作,敬业爱生、为人师表、作风正派、身心健康。

第七条  班主任工作职责:

(一)开展思想引导和价值引领,引导学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会议精神,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帮助学生不断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掌握学生思想行为特点及思想政治状况,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思想认识、价值取向、学习生活、择业交友等方面的具体问题。

(二)加强对学生的学业指导,向学生全面介绍学籍管理与日常教学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建立班级学生的学习档案,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标,掌握学习方法,克服学习困难,培养良好学习习惯。

(三)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培养,鼓励并指导学生参加课外科技活动及各类竞赛活动;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指导学生选修课程,督促学生积极参加相应的技能考试。

(四)开展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帮助低年级学生了解大学生活,指导制定并实施好大学生涯规划;指导高年级学生制定职业生涯规划,提供个性化的就业指导,帮助学生增强就业竞争力。

(五)每周至少深入学生宿舍1次,了解学生日常生活,关注学生个体与班集体的和谐发展。

(六)积极开展班风学风建设,每月至少组织2次班会,听课1次,及时调整、安排学生的学习生活,树立良好学风;关注班风建设,树立正确舆论导向,形成积极向上,团结和谐的班级氛围。

(七)关爱学生成长,建立班级有效的学生沟通信息平台,以教书育人为己任,做学生的良师益友,每学期至少组织并参加2次班级集体活动。

(八)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协助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机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对学生心理问题进行初步排查和疏导,组织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宣传活动,培育学生理性平和、乐观向上的健康心态。做好三困学生认定,关注重点学生,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及时与家长沟通或家访。

(九)负责班级学生干部选拔培养,做好班级学生学业警示和帮扶工作,做好学生期末的综合素质量化考核工作。

(十)做好班级组织发展、评奖评优及资助工作。

(十一)积极参与处理班级突发事件和安全预防工作,不断增强学生班集体的凝聚力。

(十二)认真做好班主任工作记录,实行痕迹化管理。

(十三)完成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学院等部门交办的有关学生工作的其它任务。

第三章 配备与选聘

第八条  班主任配备:

(一)班主任配备工作在各学院党总支领导下进行,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学院班主任的选聘、培训、管理和考核工作,并为班主任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必要的条件。

(二)班主任从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人员和党政机关干部中选聘;专业教师,尤其是45岁以下的专业教师,是班主任队伍的主要力量,应承担班主任工作;凡新进学校工作的专任教师,必须担任班主任工作。

(三)辅导员不得兼任班主任。班主任所带学生总数一般不超过100人,如确因工作需要,需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

第九条  班主任选聘:

(一)班主任的选聘工作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各学院党总支聘任,并报学生工作部(学生处)、人事处备案;选聘工作在每年8月进行。

(二)原则上班主任任期一届三年,任期因特殊情况(疾病、求学等)不能继续担任班主任工作的需向学院提交申请,经学院党总支审核批准后,报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备案。对不能胜任班主任工作者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担任班主任工作者,或学生外出实习一个月以上的,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要及时做出调整。

(三)为鼓励教职工积极参与到班主任工作中,充分发挥班主任在教书育人中的作用,45周岁以下教职工:在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时,须任现职以来有学生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经历;任现职以来具有连续担任学生辅导员或班主任2年以上工作经历,且考核为合格以上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

第四章 培  训

第十条  班主任培训是提升班主任工作能力的有效途径,通过培训使班主任明确班主任工作职责,提高组织、指导、协调班级工作的能力,提升班主任队伍的整体素质,努力在全校造就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精、懂管理、肯奉献的班主任工作队伍。

第十一条  培训原则:

(一)坚持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原则;

(二)注重实效原则;

(三)形式多样化原则。

第十二条  培训形式采取学校统一培训与学院组织培训相结合,由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负责牵头组织,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新上岗的班主任须先培训再上岗。

第五章 管理与考核

第十三条  班主任管理:

班主任实行学校和学院双重管理。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是学校管理班主任队伍的职能部门,牵头负责班主任的培训和考核等工作,与学院党总支共同做好班主任日常管理工作。学院党总支对班主任进行直接领导和管理。

第十四条  班主任考核:

(一)学校实行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制度。班主任的月考核在每月末进行,考核内容以班主任实际工作为依据,围绕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班主任工作效果进行。月考核细则由各学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结果报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存档。月考核结果作为班主任绩效奖定级的主要依据,学年考核结果作为班主任评优、职称晋升等方面的主要依据。具体按《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附件)实施。

(二)班主任的学年考核在每学年末进行。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重点对其工作实绩、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进行考核,考核由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牵头,学院党总支、相关职能部门和学生共同参与。考核结果作为班主任评奖评优、绩效奖励及晋升的参考依据

(三)凡学年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班主任,不予发放班主任绩效奖,并予以解聘。

第十五条  对班主任工作实行问责制,属于以下情况的班主任,学校视情况予以批评教育、取消当年或下一年度评奖评优及职称评审资格,严重者予以解聘,直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一)在事关政治原则、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不能经常深入宿舍,所带班级学生寝室年度不合格率高于20%的;

(三)不能经常深入所带班级,不关心学生学习、生活,学生、家长意见较大的。

(四)因工作不努力、不负责导致班级班风、学风较差或不服从学校、学院安排,导致班级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

(五)所带学生中有因班主任疏于教育引导发生严重违法违纪现象,造成恶劣影响,或发生突发事件,在正常情况下未能及时到达现场并妥善处理的。

(六)不能认真履职尽责,工作效果不佳的。

(七)其他原因造成严重影响的。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各学院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制定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