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宝视达眼镜连锁有限公司订单班学生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 2018-05-23 浏览次数: 18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指导思想。为了加强校企合作,做好订单班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使订单学生尽快实现由学生向订单企业员工身份的转变,满足企业责任、安全、诚信、服务、发展等企业文化的要求,根据订单企业对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具体要求和《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目标和任务。通过教育、教学和管理使全体订单班学生树立“上学如上班、上课如上岗”的职业意识,强化学生的职业素质,不断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更好地完成订单班学生学习任务和订单企业的验收和考核工作,实现学生到企业的无缝对接。

第二章 考勤及纪律要求

    第三条订单班学生的管理受企业和学院的双重管理,企业和学校各选派一名班主任,负责班级管理。必须更加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考勤由任课老师和副班长共同签名记录,其他学生无权更改。

    第四条订单班考勤分迟到、早退、旷课、请假四种。

    第五条迟到(早退)五分钟以上按旷课一节处理。

    第六条迟到(早退)五分钟以下的,一次给予批评教育,向班主任递交书面检查;两次按旷课一节处理,给予严重警告处理,向系主任作出深刻检查;旷课二节给予订单班除名处理。

    第七条因病、因事需请假者必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交副班长登记,未办理请假手续者按旷课处理。

    第八条请假二节之内由任课老师批准;一天由辅导员批准;二天及以上由系书记批准。

    第九条请病假需同时提供校医务室或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

 

第三章 学习要求

    第十条订单班学生必须更加端正学习态度、努力学习,高标准严要求地完成所有学习任务。

    第十一条上课期间要求认真听讲,严禁睡觉、玩手机或其他任何与课堂教学无关的事,学生要按质按量完成课后作业,任课老师对屡教不改的学生应及时向系领导提出留班察看处理意见,经教育仍不悔改者任课老师应向系主任提出除名处理意见,系主任核实并签署给予除名意见后报分管教学的院领导审批。

    第十二条上课期间要求关闭手机,严禁在上课时间接听手机或发短信息,否则按违反课堂纪律处理。

 

第四章 实习要求

    第十三条订单班学生实习期间要求吃苦耐劳,主动工作,积极思考,勤学苦练,严格按实训要求完成实习任务。

    第十四条学生实习期间要求一切行动听指挥,令行禁止。

    第十五条学生实习期间要求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实习单位的安全及操作规程进行实习,违反实习安全的学生,应给予严重警告处理或留班察看,经教育仍违反者,可除名处理。

    第十六条学生实习期间要求统一穿工作服,按实习单位的安全规定佩戴安全保护用品。

    第十七条实习期间的考勤管理按第二章规定执行。

第五章 考核要求

    第十八条订单班学生严格按照用人单位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用人单位选拔的依据。

    第十九条订单班学生必须严格遵循 “恪守诚信”的信条,杜绝一切考试违规行为,在各级、各类考试中一旦发现作弊行为,直接给予订单班除名处理。

    第二十条有关考试要求严格按《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纪律处分规定》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如用人单位提出特殊要求的,则按用人单位要求处理。

    第二十二条订单班其他管理工作参照《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管理办法从发文日开始实施。

    第二十四条本管理办法由医学技术系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