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进一步规范学生退学处理程序的通知
各系(院):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生退学处理工作程序,现将学生退学处理手续办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学生个人申请
退学学生需要提供学生个人申请,并由家长签字确认。申请要用碳素笔或者签字笔书写,申请事由描述详细,字迹清楚、工整、得当。申请统一使用学院红头稿纸或A4纸。因病或征兵入伍而退学的学生还需要提供病历和入伍通知书等材料。
2、系(院)研究提出建议处理意见。
各系(院)要就学生退学处理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提出退学处理建议意见。系(院)退学处理建议意见内容要详细具体,用A4纸打印后经系(院)领导审核批准后盖章。
3、学生不能到校办理退学手续的处理
对多次电话催促后,学生和家长仍不能到校办理退学手续的,各系(院)要向学生和家长发出办理退学手续告知函,仍不到校办理退学手续的,由经办辅导员持与家长通话记录(两个证明人签字)和办理退学手续告知函邮寄存根等相关证明材料按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4、学生退学处理的审批和行文
退学学生都要认真填写退学处理(学籍异动)审批表,附个人申请、系(院)建议处理意见和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由经办辅导员负责按照程序逐级审批签字盖章。学生不能到校办理退学手续的要在审批表中详细注明。学生处审核后提出拟处理意见,经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呈请院长办公会研究。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由学生处负责行文办理退学处理决定书,并填写退学处理决定送达通知书。
5、退学处理决定书送达
退学处理决定书和退学处理决定送达通知书由各系(院)负责送达学生本人。若非被退学处理学生本人签收,代签收人须为本人家长或与其同住的其他成年亲属。若被退学处理学生本人或与其同住成年亲属拒绝签收,送达人要邀请有关人员到场见证,说明情况,在备注栏中说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若无法直接送达本人,由系(院)将学生退学决定书寄送学生或家长并在受处理学生学习、生活区内公告五天,公告五天后,由所在班级三名以上学生干部签字作证,视为公告送达。退学决定送达后,退学处理决定送达通知书回执交由学生处存档。
注:退学处理(学籍异动)审批表和退学处理决定送达通知书可在学生处网站“文件下载专区”中下载。
学生处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