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保卫部(保卫处、武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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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卫人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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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卫人员职责

一、认真执行校区大门管理规定,当好学院的第一接待人。

二、严格交接班制度,搞好责任区卫生,调班和请假要按规定履行手续。

三、当班期间不准与人闲谈嬉闹、不准看书看报、不准在室外执勤时吸烟、不准饮酒后上班及当班饮酒,不准擅离岗位或做其他与门卫无关的事情。

四、认真落实各种车辆进出校区大门的具体规定。

五、认真核实外来人员的有效证件,严格履行来客登记手续。

六、禁止闲杂人员入校。凡无理取闹、不听劝阻或谩骂殴打执勤人员的,及时报保卫干部予以处理。

七、外来人员到校举行各类活动,必须出示保卫处的批条方可允许入校。

八、新闻单位和记者来校采访,必须执单位介绍信和记者证,经宣传部同意并办理来客登记后方可入校采访。

九、对携带物品出校者要严格检查,凡携公物出校必须出具相关部门填发的《出门证》方可放行。

十、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临时性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