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下情上达叫做疏上,疏是疏通的意思。也是自汉朝始创的文体,实际上即是奏的一类。唐宋到清代都有这一文体。后世又以奏疏为群臣论谏的总名。但私人书信中也有用疏的名称的,如陶渊明《与子俨等疏》。
【状】陈述的意思,分条列举事实上言于皇帝,又称奏状。始创于汉,一直沿用到宋代。唐代近臣上书言事用表,也有时用状,两者的区别是表讲究文采,状比较质俗。宋代用奏状,元代各部对尚书省、明代县上府州等皆用申状。明代县上府州等皆用申状。明代应天府、太常寺、翰林院等上各部的文书又称呈状。
【奏记】汉制,下官言事于上级用奏记,如《后汉书》陶谦上奏记于朱隽。这是汉魏时代的一种公文,也称为贱。
【白事】告明其事,汉代所用。也属于奏记一类。
【露布】有四种作用:一、汉代皇帝制书用玺封,但赦令赎令均露布下州郡,《文心雕龙》所谓“露版以宣众,不可使义隐”;二、公代臣民上书于君主,不缄封的都称为露布,是别于封缄而言的;三、汉末也把军中檄文称为露布;四、北魏迄唐代,用兵获胜向上奏捷的文书也称为露布。
【牒】《说文》称为札。汉代始创,又名签,六朝时有之。唐代下达上的文书有六种,其第六种称为牒。有品秩的公文均用牒。明代诸司之间公牍。清代佐贰官及学官行府、州、县皆用牒。近代外交公牍中还保留了牒的名称,如通牒即照会。另有最后通牒(哀的美敦书)。
【贱】(本段内贱的原字为牒的左半字与贱的右半字组合,因电脑打字打不出原字,权用贱字代替,下同)亦作笺、贱表。如东汉时,上书皇后、太子、诸王多用贱记。又称奏笺,用于郡将(如黄香奏笺于江夏)。魏晋以后只称贱。偶尔亦有以上行下用贱的。明清两朝,只用于上书庆贺皇后、太子。
【诉状】呈诉的文书。自汉以来皆有之。唐及五代或称折状,其格式格式与奏状相同。宋以后只称状,入民国后,状的种类有奖状、委任状,并成为法院专用文书的一种。
【辞】讼狱供招的文书称为辞,自具口供则称为自列。司马迁《报任安书》:“拳拳之忠,不能自列。”但唐代《百官志》列为六种上达文书之一(表、状、贱、启、辞、牒),即不管是否为诉讼文书,都可称为辞。
【章程】今人称章程,有规章制度的意义。汉人则专指工程格式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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