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8文章作者:审核:体育教学部浏览次数:65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

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发布的《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1〕33号)文件有关要求,我校应于2021年10月30日前完成2021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上报为做好我校今年的数据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全校各部门要通力配合,确保采集工作按时、顺利、准确完成。

(二)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数据采集工作,作为本部门数据填报组织及数据审核的责任人,按照任务分工认真组织填报,确保数据的准确与完整。

(三)各部门数据采集质量应准确、完整、及时,本次数据采集工作纳入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

二、状态数据采集范围

(一)本次数据信息采集的时间范围

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其中财务数据按2020年度采集

(二)本次数据信息采集的人员范围

学校所有教职工均应按照数据采集要求填报与本人相关的所有数据,尤其是以上时间范围内有授课任务、教科研项目成果、挂职锻炼的专兼职教职员工以及专职学生管理人员、教学管理人员、行政管理人员、部门领导

(三)填报网址

校内填报网址:http://10.10.13.23/

登录名:教工号,密码:Pg#10843(首字母大写),输入后点“登录按钮

 

三、工作进度安排

采集时间:2021年9月25日--2021年108

审核时间:2021年109日--2021年1010

数据采集内容:

1.各部门按照《采集任务分工(见附件1)进行相关数据表的采集录入、校对、审核确认数据填报无误后,填写《数据采集信息确认单》(见附件2),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纸质版交质量管理办公室。

2.所有教职工核实并完善个人信息,各院部通知任课教师(含兼课教师)采集授课任务、培训进修、挂职锻炼、社会兼职、项目获奖、技术专利、在研课题、著作论文等信息。

 

附件:1.2021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任务分工

2.2021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信息确认单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9月18日       

  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郑铁办〔2021〕89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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