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科技厅发布的《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一步优化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2026年该类项目集中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求
(一)优化管理流程
在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推荐、结项等日常管理过程中采用科研管理专用章,除特殊情况外,不再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对省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行开展财务审查,只须出具《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经费决算表》,不再提供预算支出明细。全流程实行网上办理,不再要求纸质材料。
(二)下放结项权限
将省软科学研究计划一般、青年项目及会计专题结项工作交由各项目承担单位实施,实行“主持人常态化提交申请、项目承担单位自主实施、主管部门审核监督、科技厅备案管理”的方式,最大限度的减少科研人员的负担。
(三)实施成果报告
2025年9月1日之后申请结项的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需在河南省科技报告共享服务系统(http://kjbg.hnkjt.gov.cn/index)提交报告并取得收录证书。
(四)强化诚信监督
强化项目承担单位主体责任,各项目承担单位应加强项目实施管理和绩效管理,督促推进在研项目实施进 度,提升项目完成质量。建立完善监督检查机制,依法依规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及科研伦理要求行为实行责任 追究。课题主持人、结项论证专家均需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课题主持人签字上传至系统,评审专家由承担单位留存备查。
二、工作流程
(一)单位组织结项
项目负责人登录河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网址: http://xm.hnkjt.gov.cn)在线填报项目结项报告,并按要求提交附件材料;各单位按照结项要求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组织项目结项验收,严格按照结项条件进行评审,并将材料完整、通过结项的项目结项报告按系统流程逐级提交备案;验收结果(电子表格及盖章扫描件)按要求在线提交。结项费用由项目承担单位统筹解决,不得转嫁给项目承担人。
(二)主管部门审核
各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各项目承担单位结项验收结果和结项报告相关材料,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将审核确认的结果汇总后提交至省科技厅(不再另行通知)。
(三)省科技厅备案
省科技厅汇总各单位和主管部门提交的结果集中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制作电子结项证书,每季度末完成一批结项备案。
三、监督检查
省科技厅将建立随机抽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机制,对验收结果发现的问题责令有关单位立即整改。各单位项目实施、结项验收情况及抽查检查结果将与下一年度项目申报指标挂钩。
四、结项程序及提交材料截止日期
(一)项目负责人登录“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http://xm.hnkjt.gov.cn)在线填写结项报告(正文信息栏需上传word版,文件名为:项目负责人+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项目名称)。
附件材料及要求:
①项目研究成果(论文应上传全文、期刊封面、版权页,合并成一个PDF文件)。
②经费收支明细表(需加盖财务专用章,指导性项目不需上传经费收支明细表)
③项目重要事项变更表(非必须,若有需加盖学校公章)
④单位意见及诚信承诺(需加盖学校公章,负责人签字后扫描上传)
(二)填表年度选择2026,跨年度结项需重新发起申请,历史年度数据不可复用。满足任一项结项条件即可申请,非负责人成果及查重报告无需上传。(往年因重复率高未获通过的比例较高,要求负责人对“研究报告”在提交前自行查重。)
(三)2月27日,负责人提交重要事项变更表纸质版一份(双面打印)到2403办公室(科技处集中办理教育厅盖章事务,逾期自行办理);
注:“变更事项原因”一栏暂不填写落款时间。
(四)3月2日前,负责人完成系统提交结项/终止材料;同时将结项材料电子版提交至科研云平台(结项材料见附件6);
(五)时间暂定,科技处组织专家完成结项/终止材料的校内评审工作;
(六)时间暂定,科技处提交上级部门审核;
(七)项目公示后,将纸质材料提交至2403。
五、联系方式
科技处联系人:张希;电话:6113。
10.豫科〔2025〕132号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一步优化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