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与生产安全,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局面,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教育厅相关预案和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校属各单位、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四、事件分类
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机理和发生过程,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一)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涉及学校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
(二)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即突然发生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校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事件。包括发生在校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我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事故灾害类突发事件。包括学校楼堂馆舍等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气等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灾难事故等。
(四)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包括利用校园网络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各种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
(五)自然灾害事件。包括气象、洪水、地质、地震灾害,及其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
(六)泄密、违规突发事件。包括国家统一考试和学校组织的统一考试中,在命题管理和试卷印刷、运送、保管等环节出现的泄密事件,以及在考试实施、评卷组织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违规事件。
(七)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事件。
五、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各方联动。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协调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相关各部门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要马上到现场了解实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其他各方要积极配合,联动工作。
(二)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立足防范,加强日常基础工作,建立和完善预警机制,做好预案演练。对突发事件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平时安全意识不放松,稳定意识不松弦,防患于未然。
(三)分级负责,各司其职。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书院、各书院负责人是维护安全稳定的第一人;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区分不同的事件类别,根据“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精神,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协调配合,快速反应。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统筹协调指挥,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各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反应及时,正确应对,处置果断,信息畅通。
(五)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处置突发事件,要坚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原则,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不同性质的矛盾,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维护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
六、突发事件的级别划定
按照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其专项应急预案关于突发事件的级别划定标准,结合突发事件的形成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可能蔓延发展的趋势等因素,突发事件的级别由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事件(I 级)、重大事件(II 级)、较大事件(III 级)、一般事件(IV 级)。
(一)特别重大事件(I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件:事件影响恶劣,社会高度关注,新闻媒体和网络普遍报道和传播。校内聚集事件失控,师生情绪出现过激反应,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事件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产生严重影响,教育教学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甚至瘫痪。事件政治影响恶劣,威胁国家安全,影响国家国际形象,破坏民族安定团结等。其他视情况需要作为特别重大事件对待的事件。
(二)重大事件(II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事件:校内聚集规模迅速扩大,已经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连锁反应,或造成了较严重的危害和损失,事态仍可能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事件的社会影响大,社会关注程度高,引起新闻媒体和网络普遍反应。事件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存在明显过激行为,师生反应强烈。其他视情况需要作为重大事件对待的事件。
(三)较大事件(III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事件:单个突发事件形成群体性反应,存在过激行为,事态有扩大趋势,可能引发连锁反应。事件造成社会影响较大,社会关注程度较高,引起新闻媒体和网络反应。事件对学校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产生一定影响。其他视情况需要作为较大事件对待的事件。
(四)一般事件(IV 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般事件:事件处于单个事件状态,已引起师生关注,师生中出现少数过激的言论和行为,可能出现连锁反应。群体性事件呈萌芽状态,社会影响和关注程度不高。其他视情况需要作为一般事件对待的事件。
具体划分情况分别见各类突发事件专项应急处置预案。对一些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事件的突发情况,要根据事件发展趋势动态调整事件级别,不断调整应急措施和方案,加大应急处置力度,提高应急处置的针对性、时效性。
第二章 组织体系与职责
一、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学校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的领导指挥机构。
组 长:书记、校长
副组长:学校领导班子相关成员
成 员: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保卫部、后勤服务中心、教务处、信息化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
学校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研究确定应对突发事件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启动应急预案,深入现场进行指挥。
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分管相关工作的学校领导担任,其日常工作由学校办公室承担。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及时收集和分析与突发事件有关的信息和情况,协助校领导提出处置突发事件的初步意见和具体措施,并报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督促、检查各部门落实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当处置突发事件需要时,负责组织机动力量参加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根据突发事件的事态,及时向相关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当突发事件超出学校范围时,及时请求上级和相关单位支援,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项工作组
为有效、迅速应对校内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下设六个专项工作组。接到突发事件指令后,迅速赶到现场,听候现场指挥部调动。
(一)综合工作组
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等级,由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确定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和指示,牵头协调处置工作的开展,及时有效地执行应急处置措施。
(二)信息宣传组
工作组设在党委宣传部,日常工作由宣传部承担。组长由宣传部部长担任,兼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新闻发言人。主要职责是:负责突发事件处置相关信息的发布,相关信息监控与处置,新闻媒体联系与新闻报道宣传等工作。
(三)教育疏导组
工作组设在党委学生工作部,日常工作由党委学生工作部承担。组长由党委学生工作部部长担任,团委、各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同志、心理健康教育专家为成员。主要职责是: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和引发事端的原因,掌握深层次、预警性信息;及时有效地做好师生员工的教育和疏导工作。
(四)治安保卫组
工作组设在党委保卫部,组长由处长担任。主要职责是:突发事件的现场保护与控制,人员疏散,校内交通管制;落实重点要害部位安全防范措施;维护学校治安秩序,防止各类破坏活动;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系,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案件,调查事故。
(五)后勤保障组
工作组设在后勤服务中心,日常工作由后勤服务中心承担。组长由后勤服务中心主任担任。主要职责是:提供车辆、电力、通讯、食宿等应急保障;建立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仓库,保障突发事件时期的后勤供给。
(六)医疗救治组
工作组设在后勤服务中心,日常工作由学校卫生所承担。组长由后勤服务集团主任担任,主要人员由卫生所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医疗救治工作;做好传染病人的疫情报告、隔离消毒等相关工作;负责与校外医疗机构的联系。
学校在条件具备时可建立各类专业人才库,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完善学校应急预案体系提供咨询和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联动机制
按照“有效控制、就地解决”的原则,处置已经发生或者预测将要发生的重特大突发事件时,有关职能部门要尽快部署展开工作,努力把突发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避免造成全校秩序的失控和混乱。各部门要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及时向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第三章 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信息与报送
(一)信息报送要求
各部门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信息和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内向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已经发生的突发事件应在一小时以内上报上级部门;信息内容要真实、客观;事情情况发生变化后,应随时及时续报。
(二)信息报送机制
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应立即电话报告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并根据相关要求,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重大信息,以信息专报的书面方式向上级部门报告。同时根据突发事件的动态发展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三)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
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有无人员伤亡情况;事件发生的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造成的影响程度;学校已开展的工作和采取的措施;校内外及媒体对事件的反应;事态发展状况、处置过程和结果与后续影响预测;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二、预防预案
(一)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长效管理运行机制,在实践中不断修订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经常开展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应急处置队伍的理论素质、实践技能与指挥和实战能力。
(二)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事件预防、现场控制所需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
(三)在确认可能引发某类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后,应根据各自制定的应急预案及时部署,迅速通知有关部门采取行动,防止事件的发生和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第四章 分级响应程序
一、特别重大事件(I 级)应急响应
(一)特别重大事件(I 级)发生后,立即报告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启动本预案及相关应急预案,领导小组马上成立现场指挥部,学校校长任总指挥,立即开展处置工作。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半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上级部门,并请求指示。
(二)应迅速收集信息,加强网络监控,及时对信息进行综合分析,上报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三)相关专项工作组和责任单位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处置工作,并及时向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事态发展等有关情况;向相关院系和部门传达和通报领导小组意见;与上级部门保持联系,加强沟通与协调,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二、重大事件(II 级)应急响应
(一)重大事件(II 级)发生后,立即报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启动本预案及相关应急预案,领导小组马上成立现场指挥部,学校校长或根据事件需要由分管校领导任总指挥,立即开展处置工作。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一小时之内学校将有关情况报上级部门。
(二)应及时收集、分析、整理有关信息,编发信息专报,及时向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情况,加强网络监控。
(三)相关专项工作组和责任单位迅速深入现场,了解有关情况,及时开展工作;与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保持联系,并协调有关部门投入处置突发事件。
三、较大事件(III 级)应急响应
(一)较大事件(III 级)发生后,立即报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启动本预案及相关应急预案,领导小组马上成立指挥部,分管学校领导任总指挥,立即开展处置工作。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一小时之内学校将有关情况报上级部门。
(二)应及时收集、分析、整理有关信息,编发信息专报,及时向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情况,加强网络监控。
(三)相关专项工作组和责任单位迅速深入现场开展工作,了解有关情况,及时反馈相关信息;与校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保持联系,并协调有关部门投入处置突发事件。
四、一般事件(IV 级)应急响应
(一)一般事件发生后,立即报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启动本预案及相关应急预案。分管学校领导负责应急处置工作。
(二)相关专项工作组和责任单位立即展开工作,及时处置现场有关工作,并与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保持联系。
第五章 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全部完成,突发事件得以平息,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I、II、III级事件处置学校要报送应急处置工作总结至上级部门审定、批准后,做出同意应急结束的决定;IV 级事件由学校决定应急结束。
第六章 善后与恢复
一、妥善做好各类突发事件中伤亡人员的安抚工作。
(一)对死亡人员的家属进行人道主义的抚恤和补偿或赔偿。
(二)对受伤和患病人员继续进行治疗和救助。
(三)摸清参加保险的人数和种类,并帮助联系理赔,及时由保险公司做出赔付。
二、认真及时查清事故发生的过程和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写出书面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严格信息发布制度,慎重、适时发布有关消息,稳定师生情绪,做好舆论导向工作,避免不必要的恐慌。
四、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特点和师生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
五、在做好善后工作的同时,立即着手恢复工作。在科学评估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重建能力以及可利用资源的基础上,认真制定重建和恢复计划,突出重点,兼顾一般,为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秩序创造必要的条件;对因发生突发事件而受影响的教学、科研、生产等,要摸清情况,调整相关计划,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把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六、认真做好突发事件的总结工作。对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的积累的有效做法和措施,认真加以总结,修订和完善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对于存在问题的要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鉴。
七、在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中,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鼓励和表彰;对因玩忽职守、渎职失职而导致突发事件发生或因处置不力,造成事态扩大和严重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一、学校根据突发事件的变化与发展,及时调整本预案应急处置措施,提高突发事件处置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二、各职能部门要结合部门职责,根据本预案,做好有关人员培训和物资准备,加强常态管理和日常检查、维修等工作。
三、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制定或修订专项工作应急预案。
四、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