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保卫部(保卫处、武装部)
政策法规
 
保卫处副处长职责
首页  政策法规  机构职责  保卫处副处长职责

保卫处副处长职责

一、协助处长抓好全处工作,重点抓好治安消防工作。

二、负责分管普法宣传和学生安全教育,以及校区日常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制订分管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四、负责组织保卫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及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全处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五、督促检查分管工作的落实情况,认真负责开展工作,确保分管工作任务的完成。

六、提出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意见,提交处务会议研究,贯彻落实处务会议精神,检查考核分管工作有关岗位人员职责的履行情况;

七、完成处长交办的其它工作,处长不在时履行处长职责。